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498596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9.01
申请号 TW103109147 申请日期 2014.03.13
申请人 皮克斯特隆尼斯有限公司 发明人 足立昌哉
分类号 G02B26/02 主分类号 G02B2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背光源,其出射面状之光;及显示面板,其藉由使用各像素所具备之微机电系统(MEMS)快门控制自上述背光源出射之光,藉此显示图像;其中:一像素具有第1孔径层,其至少具有一个开口,该开口形成为一各向异性之形状,该各向异性之形状具有与上述MEMS快门之移动方向大致平行之方向之一第一长度,且具有与上述MEMS快门之移动方向正交之方向之较该第一长度长之一第二长度;及包括一光阻断薄膜之第2孔径层,其具有通过该光阻断薄膜之至少一个开口,该开口与上述第1孔径层之开口对应配置,形成为各向异性之形状;且于上述一像素中,上述MEMS快门系配置于上述第1孔径层与上述第2孔径层之间,且藉由一开关元件电性驱动,藉此控制通过上述第1孔径层之光之通过与不通过;上述第1孔径层与上述第2孔径层之间的一空间,而且该空间为上述MEMS快门所在之处且系充满透明流体;于上述第2孔径层之开口具备折射率高于上述透明流体且为透明之层之高折射率层;及上述高折射率层于上述第2孔径层之孔径之中央部之厚度较上述第2孔径层之开口之端部之厚度薄。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