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元件、发光装置、电子装置和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发光元件、发光装置、电子装置和照明装置。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长寿命和优良的发射效率和驱动电压的发光元件。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是在阳极和阴极之间至少包括如下堆叠结构的发光元件,在所述堆叠结构中,从阳极侧起按顺序设置第一层、第二层和发光层。所述第一层包括第一有机化合物和电子接受化合物。所述第二层包括第二有机化合物,所述第二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与第一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相差从-0.2eV到+0.2eV。所述发光层包括第三有机化合物和相对于第三有机化合物具有空穴俘获性质的发光物质,所述第三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与第二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相差从-0.2eV到+0.2eV。
申请公布号 CN10214252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26
申请号 CN201010576717.2 申请日期 2010.12.01
申请人 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发明人 瀬尾哲史;铃木恒德;下垣智子
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H01L51/54(2006.01)I;H05B33/14(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刘倜
主权项 一种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在阳极和阴极之间至少包括如下的堆叠结构,所述堆叠结构包括第一层、第二层和发光层,其中,所述第一层在所述阳极和所述第二层之间,所述第二层在所述第一层和所述发光层之间,并且所述发光层在所述第二层和所述阴极之间,其中,所述第一层包括第一有机化合物和电子接受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二层包括第二有机化合物,所述第二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与所述第一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相差大于或等于‑0.2eV且小于或等于+0.2eV,其中,所述发光层包括第三有机化合物和相对于所述第三有机化合物具有空穴俘获性质的发光物质,所述第三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与所述第二有机化合物的HOMO能级相差大于或等于‑0.2eV且小于或等于+0.2eV,并且其中,所述发光物质为芘二胺化合物或铱配合物。
地址 日本神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