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 | ||
摘要 |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弯管的两端分别与进气管、出气管连通,弯管上有排水管、水位观察管和进水管。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6422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26 |
申请号 | CN201510279113.4 | 申请日期 | 2015.05.28 |
申请人 | 永兴县鸿福金属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曹文标;王洪波;李小生;李荣 |
分类号 | F16L55/07(2006.01)I;F16L55/09(2006.01)I;F16L55/00(2006.01)I;F16L41/03(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L55/07(2006.01)I |
代理机构 | 郴州大天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12 | 代理人 | 王凤湘 |
主权项 |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b>其特征是</b>:弯管(3)的两端分别与进气管(1)、出气管(2)连通,弯管(3)上有排水管(4)、水位观察管(5)和进水管(6)。 | ||
地址 | 423300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太和镇七郞村南凤组(永兴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