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
摘要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弯管的两端分别与进气管、出气管连通,弯管上有排水管、水位观察管和进水管。
申请公布号 CN10486422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26
申请号 CN201510279113.4 申请日期 2015.05.28
申请人 永兴县鸿福金属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曹文标;王洪波;李小生;李荣
分类号 F16L55/07(2006.01)I;F16L55/09(2006.01)I;F16L55/00(2006.01)I;F16L41/03(2006.01)I 主分类号 F16L55/07(2006.01)I
代理机构 郴州大天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12 代理人 王凤湘
主权项 能防止尾气回流的尾气输送装置,<b>其特征是</b>:弯管(3)的两端分别与进气管(1)、出气管(2)连通,弯管(3)上有排水管(4)、水位观察管(5)和进水管(6)。
地址 423300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太和镇七郞村南凤组(永兴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