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多媒体内容的安全传输和回放的方法和设备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多媒体内容的安全传输和回放的方法和设备,其能将来自数字录像机(DVR)的多媒体内容安全传输至个人电脑(PC)以及进一步传输至便携装置。DVR确定局域网(LAN)上的哪个装置有权共享和/或获取来自该DVR的内容。该DVR接收来自LAN上PC的连接请求,授权该连接请求并建立DVR和PC之间的安全连接。一旦建立安全连接,DVR接收来自PC的多媒体内容的请求,准备用于传输的多媒体内容并将该多媒体内容0传输至PC。
申请公布号 CN10266511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9
申请号 CN201210083646.1 申请日期 2005.11.21
申请人 TIVO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阿瑟·范胡夫;詹姆斯·巴顿
分类号 H04N21/2543(2011.01)I;H04N21/258(2011.01)I;H04N21/41(2011.01)I;H04N21/4143(2011.01)I;H04N21/4147(2011.01)I;H04N21/4227(2011.01)I;H04N21/433(2011.01)I;H04N21/436(2011.01)I;H04N21/4367(2011.01)I;H04N21/4402(2011.01)I;H04N21/442(2011.01)I;H04N21/6543(2011.01)I;H04N21/81(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2543(2011.01)I
代理机构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代理人 郑世奇
主权项 一种提供多媒体内容传输的方法,包括:由服务提供商获得多媒体内容的列表,该多媒体内容的列表在数字录像机上可获得;由所述服务提供商向远程装置上的远程应用程序提供所述多媒体内容的列表,所述远程应用程序用于访问所述服务提供商的网站;由所述服务提供商从所述远程装置接收对所述多媒体内容的列表中的特定多媒体内容的选择;由所述服务提供商指示个人计算机装置发送请求至所述数字录像机,使所述数字录像机传输所述特定多媒体内容至所述个人计算机装置。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