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包括图像显示单元和与图像显示单元堆叠的液晶光学设备。图像显示单元发射具有偏振轴的图像光。液晶光学设备包括第一基板单元和第二基板单元以及液晶层。第一基板单元包括第一基板和沿着第一方向延伸的第一电极。偏振轴与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之间的角度大于0度且小于90度。液晶层设置在第一基板单元和第二基板单元之间。液晶的长轴方向与偏振轴之间的角度大于0度且小于偏振轴与第二方向之间的角度。
申请公布号 CN10329369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2
申请号 CN201210583808.8 申请日期 2012.12.2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柏木正子;上原伸一;高木亚矢子;马场雅裕
分类号 G02B27/26(2006.01)I;G02F1/1335(2006.01)I;G02F1/1343(2006.01)I;G02F1/133(2006.01)I;H04N13/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7/2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李渤
主权项 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包括:图像显示单元,具有显示面,所述图像显示单元被配置为发射图像光,所述图像光是具有平行于所述显示面的偏振轴的偏振光;以及液晶光学设备,与所述显示面堆叠,所述液晶光学设备包括:第一基板单元,包括:第一基板,具有平行于所述显示面的第一主面,以及多个第一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一主面上,沿着第一方向延伸,所述第一电极排列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平行的第二方向上;第二基板单元,包括:第二基板,具有与所述第一主面相对的第二主面,以及相对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二主面上,与所述第一电极相对;以及液晶层,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单元与所述第二基板单元之间,所述液晶层包括液晶分子,所述图像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偏振轴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的角度大于0度且小于90度,所述第二方向平行于所述第一主面并且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第三方向与所述偏振轴之间的角度大于0度且小于所述偏振轴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的角度,所述第三方向是投影到所述第一主面上的所述液晶分子的长轴方向。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