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二)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二)。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室内空气。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及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故省略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3136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2
申请号 CN201530042499.8 申请日期 2015.02.12
申请人 杜远方 发明人 杜远方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深圳市诺正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6 代理人 邹蓝;沈艳尼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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