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指示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指示灯,包括有灯泡、灯盖和灯壳,灯盖为圆柱形并分为三段,其中第一段位于第二段的前方,且第一段的直径大于第二段的直径,第三段位于第二段的后方,且第三段的直径大于第二段的直径并小于第一段的直径,所述灯壳的前端面上开设有一U形槽,所述U形槽弧形段的直径与灯盖第三段的直径相同,所述灯壳的前端面上还设有凸块,所述的凸块上设有对所述U形槽弧形段构成遮挡的挡块,所述挡块的上下两端均设有两条向前方弯折延伸的弹性延伸脚,所述的挡块上还设有一个与所述U形槽弧形段相同轴的半圆形通孔,通过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于快速安装固定的指示灯。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3431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05 |
申请号 |
CN201520253534.5 |
申请日期 |
2015.04.24 |
申请人 |
乐清市博创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振光 |
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F21V17/16(2006.01)I;F21W111/00(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
代理人 |
李友福 |
主权项 |
一种指示灯,包括有灯泡、灯盖和灯壳,所述的灯泡装于灯壳内,所述的灯泡上还连接有导线,所述灯壳的下端面上对应开设有供所述导线穿出的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盖为圆柱形并分为三段,其中第一段位于第二段的前方,且第一段的直径大于第二段的直径,第三段位于第二段的后方,且第三段的直径大于第二段的直径并小于第一段的直径,所述灯壳的上端面上设有供灯盖第三段穿过的开口,所述灯壳的前端面上开设有一U形槽,且所述U形槽的上端与所述灯壳上的开口相贯通,所述U形槽弧形段的直径与灯盖第三段的直径相同,所述灯壳的前端面上还设有凸块,所述的凸块上设有对所述U形槽弧形段构成遮挡的挡块,所述挡块的上下两端均设有两条向前方弯折延伸的弹性延伸脚,所述的挡块上还设有一个与所述U形槽弧形段相同轴的半圆形通孔,所述半圆形通孔的直径与灯盖第二段的直径相同,所述半圆形通孔的开口端与位于上端的两条弹性延伸脚相连通。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刘宅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