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碳材料、用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的负极材料以及锂离子二次电池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碳材料,当在以下条件(A)至(E)下通过正电子湮没光谱测量时,其正电子寿命为370皮秒或更长且为480皮秒或更短:(A)正电子辐射源:使用电子加速器由电子-正电子对产生的正电子;(B)γ射线检测器:BaF<sub>2</sub>闪烁器和光电倍增管;(C)测量温度和气氛:25℃,真空;(D)湮没γ-射线计数:3×10<sup>6</sup>或更大;以及(E)正电子束能量:10keV。 |
申请公布号 |
CN10266819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7.22 |
申请号 |
CN201080051983.1 |
申请日期 |
2010.10.19 |
申请人 |
住友电木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泽山要介;阪下晋平;佐佐木龙朗 |
分类号 |
H01M4/587(2006.01)I;C01B3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M4/587(2006.01)I |
代理机构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吴小瑛;菅兴成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的碳材料,当在以下条件(A)至(E)下通过正电子湮没光谱测量时,其正电子寿命为370皮秒至480皮秒:(A)正电子辐射源:使用电子加速器由电子‑正电子对产生的正电子;(B)γ射线检测器:BaF<sub>2</sub>闪烁器和光电倍增管;(C)测量温度和气氛:25℃,真空;(D)湮没γ‑射线计数:3×10<sup>6</sup>或更大;以及(E)正电子束能量:10keV;其中,所述碳材料含有95wt%或更多的碳原子,以及0.5wt%至5wt%的氮原子作为不同于碳原子的元素;且所述碳材料为颗粒形式。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