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经二取代之[4-(5-胺基甲基-苯基)-哌啶-1-基]-[1H-吲哚-3-基]-甲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488850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21
申请号 TW099127657 申请日期 2010.08.19
申请人 赛诺菲阿凡提斯公司 发明人 邱矢列德斯基 永弥;贾钠 查理斯;梁谷岩;保利 乔治;沈 伟国;史塔克洛沙 葛列格里;赵志城
分类号 C07D401/06;A61K31/454;A61P19/02;A61P17/06 主分类号 C07D40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庆源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1段245号8楼;陈彦希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1段245号8楼
主权项 一种式I化合物, 其中各个情况下,每个取代基R1、R2、R3和R4独立选自以下所组成之群组:氢、甲基、氟、氯、三氟甲基、甲氧基和三氟甲氧基,使得正好有两个取代基为氢;X选自由键、CH2和O所组成之群组;Y选自由CH3和CF3所组成之群组;前提是,当R1为F,R2和R3为H,R4为三氟甲氧基,且X为O时,Y不能为CH3;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地址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