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排气净化系统
摘要 本申请的发明的目的是,在排气净化装置(50)再生时,兼顾提高油耗性能和避免发动机油稀释。本申请发明的排气净化系统包括:配置在共轨式发动机(70)的排气路径(77)上的排气净化装置(50);以及,配置在前述发动机(70)的进气排气系统(76、77)上的进气节流装置(81)及排气节流装置(82)中的至少一方。当前述排气净化装置(50)的堵塞状态变成规定水平以上时,执行通过使前述进气节流装置(81)及前述排气节流装置(82)中的至少一方动作,使来自于前述发动机(70)的排气温度上升的辅助再生模式。在即使执行前述辅助再生模式,前述排气净化装置(50)的堵塞状态还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执行利用次后喷射E向前述排气净化装置(50)内供应燃料的强制再生模式。
申请公布号 CN10288428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7
申请号 CN201180022863.3 申请日期 2011.04.28
申请人 洋马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野间康男;富樫太一;福田智宏;太田笃嗣;城之内克成
分类号 F01N3/02(2006.01)I;F02D43/00(2006.01)I;F02D4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史雁鸣
主权项 一种排气净化系统,配备有:配置在共轨式发动机的排气路径上的排气净化装置;以及,配置在前述发动机的进气系统中的进气节流装置及配置在前述发动机的排气系统中的排气节流装置之中的至少一方,当前述排气净化装置的堵塞状态成为规定水平以上时,执行通过使前述进气节流装置及前述排气节流装置中的至少一方动作,使来自于前述发动机的排气温度上升的辅助再生模式,另一方面,在即使执行前述辅助再生模式,前述排气净化装置的堵塞状态也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执行利用次后喷射向前述排气净化装置内供应燃料的强制再生模式,在即使执行前述强制再生模式,前述排气净化装置的堵塞状态也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执行利用次后喷射向前述排气净化装置内供应燃料、并且将前述发动机的转速保持在规定值的紧急再生模式。
地址 日本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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