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摩托车(Z250)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摩托车(Z250)。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产品属于交通工具,用于上班、生活中的代步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5.仰视图为不常见图,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23886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0
申请号 CN201430540399.3 申请日期 2014.12.19
申请人 常州市富江车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魏明福
分类号 12-11(10) 主分类号 12-11(10)
代理机构 常州市科谊专利代理事务所 32225 代理人 孙彬
主权项
地址 213318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沿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