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门把手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门把手(1),特别是用于机动车,该门把手具有把手主体(4),该把手主体具有至少一个能够被遮盖元件(6)遮盖住的开口或凹部(5),其中,所述遮盖元件(6)配置有至少一个蓄能器(7)。
申请公布号 CN1045144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15
申请号 CN201410499734.9 申请日期 2014.09.25
申请人 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发明人 马蒂阿斯·略乌;斯蒂范·西曼
分类号 E05B85/10(2014.01)I;E05B85/00(2014.01)I 主分类号 E05B85/10(2014.01)I
代理机构 北京博华智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1 代理人 樊卫民;黄向阳
主权项 一种门把手(1),特别是用于机动车,该门把手具有把手主体(4),该把手主体具有至少一个被遮盖元件(6)遮盖住的开口或凹部(5),其特征在于,所述遮盖元件(6)配置有至少一个蓄能器(7)。
地址 德国费尔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