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变速控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自动变速模式中由驾驶者进行了手动变速模式的插入操作的情况下,遵循驾驶者的行驶意愿而恢复至自动变速模式的变速控制装置。本发明的变速控制装置具有手动地使变速器变速的手动变速模式以及基于自动变速图表来使变速器自动地变速的自动变速模式,并且具备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其在自动变速模式中进行了手动变速操作的情况下,切换至手动变速模式,并在手动变速操作后,自动恢复至自动变速模式,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具备:在自动变速模式中检测变速器的升档以及降档的手动变速操作的手动操作检测单元;判别在执行手动变速操作时的车辆的行驶状态的第1行驶状态判别单元;和判别在手动变速操作后的车辆的行驶状态的第2行驶状态判别单元,根据变速器的升档和降档的手动变速操作、手动变速操作时和手动变速操作后的行驶状态,来切换向自动变速模式的自动恢复的状态。
申请公布号 CN10301670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15
申请号 CN201210347412.3 申请日期 2012.09.18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坂本直树;荒井大;高桥考作
分类号 F16H61/18(2006.01)I;F16H61/02(2006.01)I 主分类号 F16H61/1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雒运朴
主权项 一种变速控制装置(150),具有手动使变速器(168)变速的手动变速模式以及至少基于设定了与车速相应的所述变速器(168)的变速定时的自动变速图表(230)来使所述变速器(168)自动地变速的自动变速模式,并且具备: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218),其在所述自动变速模式中进行了手动变速操作的情况下,切换至所述手动变速模式,并在手动变速操作后,自动恢复至所述自动变速模式,所述变速控制装置(150)的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218)具备:手动操作检测单元(210),其在所述自动变速模式中,对所述变速器(168)的升档以及降档的手动变速操作进行检测;第1行驶状态判别单元(214),其判别在执行手动变速操作时的车辆(12)的行驶状态;和第2行驶状态判别单元(214),其判别手动变速操作后的车辆(12)的行驶状态,至少根据所述变速器(168)的升档以及降档的手动变速操作、手动变速操作时以及手动变速操作后的行驶状态,来切换向自动变速模式的自动恢复的状态,所述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218)基于所述自动变速图表(230)中的变速定时或规定的变速区域中存在的经过时间,来切换向自动变速模式的恢复的状态,所述第1行驶状态判别单元(214)以及所述第2行驶状态判别单元(214)判别是属于加速行驶区域、减速行驶区域、以及巡航行驶区域中的哪一个行驶区域的行驶状态,在手动变速操作时的行驶状态属于加速行驶区域,进行使所述变速器(168)升档的手动变速操作,且手动变速操作后的行驶状态属于加速行驶区域的情况下,所述自动变速模式恢复单元(218)基于所述自动变速图表(230)至成为所述变速器(168)进行升档的变速定时为止,不自动恢复至自动变速模式。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