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抛光纤维素酶重复使用方法
摘要 一种抛光纤维素酶重复使用方法,首先,将常规纤维素酶抛光处理液温度降至5-10℃,用氨水调整pH至7.5-8继续处理15min后将织物从处理液中取出;然后,用醋酸调节处理液pH至4-4.5,先用孔径为0.45μm微孔滤膜过滤,然后再用截留分子量10kDa的超滤膜将处理液浓缩至原体积20%,在浓缩液中加入0.05-0.1g/L葡萄糖氧化酶和0.01-0.02g/L双氧水,升温至30℃并保温20min;最后,取需要抛光的棉织物,将上述浓缩液补充新水使浴比满足常规浴比要求,再补充一定量纤维素酶使处理液中酶活力达到常规抛光处理水平,对棉织物进行抛光处理。可以获得与常规纤维素酶抛光相同的效果,实现抛光纤维素酶的重复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1044984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08
申请号 CN201410726152.X 申请日期 2014.12.04
申请人 青岛大学 发明人 郝龙云;徐沛龙;王蕊;蔡玉青
分类号 C12N9/42(2006.01)I 主分类号 C12N9/4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抛光纤维素酶重复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方法:(1)棉织物先经常规纤维素酶抛光处理,然后将处理液温度降至5‑10℃,用氨水调整pH至7.5‑8继续处理15min后将织物从处理液中取出;(2)用醋酸调节处理液pH至4‑4.5,先用孔径为0.45μm微孔滤膜过滤,然后再用截留分子量10kDa的超滤膜将处理液浓缩至原体积20%;(3)在浓缩液中加入0.05‑0.1g/L葡萄糖氧化酶和0.01‑0.02g/L双氧水,升温至30℃并保温20min;(4)取需要抛光的棉织物,将上述浓缩液补充新水使浴比满足常规浴比要求,再补充一定量纤维素酶使处理液中酶活力达到常规抛光处理水平,在常规条件下对棉织物进行抛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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