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筷子(1)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筷子(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筷子;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筷子的图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右视图与左视图相同,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后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3149209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1 |
申请号 | CN201430437705.0 | 申请日期 | 2014.11.08 |
申请人 | 邢晓光 | 发明人 | 邢晓光 |
分类号 | 07-03(9) | 主分类号 | 07-03(9) |
代理机构 | 揭阳市博佳专利代理事务所 44252 | 代理人 | 黄少松 |
主权项 | |||
地址 | 522000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郊村榕湖南二路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