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吊挂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吊挂装置,能够维持以往的显示负载超重的警告的效果,而且在使用时不需要更换工具,通过按钮操作就能够使用。一种吊挂装置,通过在向上方按压吊挂构件的下端面,使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在吊挂构件上吊挂晾晒用衣架等,该吊挂构件具有主体部和警告显示部,所述主体部具有吊挂用的悬挂部,所述警告显示部位于该主体部的上方侧,通过按压该吊挂构件的下端面来使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的装置和警告负载超重的装置都容置在圆筒壳内。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1580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25 |
申请号 | CN201110226712.1 | 申请日期 | 2011.08.04 |
申请人 | 河淳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平野文勇 |
分类号 | A47G2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G2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董雅会;郭晓东 |
主权项 | 一种吊挂装置,以大致圆筒形状的吊挂构件的下端面露出到室内侧的方式设置于天花板,在向上方按压该吊挂构件的下端面时,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在吊挂构件上能够吊挂晾晒用衣架,其特征在于,该吊挂构件具有主体部和警告显示部,所述主体部具有吊挂用的悬挂部,所述警告显示部位于该主体部的上方侧,所述吊挂装置具有:第一装置,其在按压该吊挂构件的下端面时,使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第二装置,其在对该吊挂构件施加规定重量以上的负载时,使该吊挂构件的主体部下降,使得该吊挂构件的警告显示部露出到室内侧,以此警告负载超重;用于使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的所述第一装置以及用于警告负载超重的所述第二装置容置在圆筒壳内,用于使吊挂构件的主体部向室内侧伸出的所述第一装置具有:碰锁,其具有一对碰锁夹持爪,所述一对碰锁夹持爪在第一次被突起按压时打开,而在再次被该突起按压时闭合;突起,其与该碰锁夹持爪相卡合;可动构件,其支撑吊挂构件吊挂用轴;固定侧筒状壳,其容置该可动构件;第二弹性体,其位于该可动构件和该碰锁之间。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