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指甲刀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甲刀,包括至少两本体,本体包括: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及连接部,第一夹持部及第二夹持部均位于连接部的一侧;连接部一端连接第一夹持部,另一端连接第二夹持部;第一夹持部及第二夹持部均设置至少一组安装部,安装部包括凸部及凹部,凸部用于连接另一个本体的凹部,凹部用于容置另一个本体的凸部。通过至少两本体拼接而成的指甲刀,可根据使用者的实际需要选择拼接数量进行拼接,进而令指甲刀的夹持部及刀刃具有多种的宽度,能够满足使用者不同的需求,增加了指甲刀的使用范围。并且,由于指甲刀由不同本体拼接而成,可拆卸后放置,这样,节约了收纳空间,且可当做正常指甲刀使用,增加了指甲刀的多用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421822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25 |
申请号 |
CN201420635781.7 |
申请日期 |
2014.10.28 |
申请人 |
何淑芳 |
发明人 |
何淑芳 |
分类号 |
A45D29/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D29/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吴平 |
主权项 |
一种指甲刀,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本体,所述本体包括: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部及连接部,所述第一夹持部及所述第二夹持部均位于所述连接部的一侧;所述连接部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夹持部,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夹持部;所述第一夹持部及所述第二夹持部均设置至少一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包括凸部及凹部,凸部用于连接另一个本体的凹部,凹部用于容置另一个本体的凸部。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园洲大道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