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体为用于重症监护室内的谵妄减少的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控制房间(R)内的照明条件的照明系统(100)和方法。所述照明系统(100)包括用于控制内部光源(121、122)的控制器(101)和用于改变进入所述房间(R)的外部光的量的至少一个致动器(131、141)。此外,提供至少一个传感器(111、112、131、141),用于检测与所述房间(R)的实际或期望的照明水平有关的参数。因此,有可能根据预定的排程,具体为具有能够减少患者(P)的谵妄的昼夜节律来控制所述房间(R)的所述照明。所述致动器可以例如包括用于关闭或打开窗(W)前方的窗帘(142)的器件(141)。
申请公布号 CN1044291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18
申请号 CN201380027095.X 申请日期 2013.05.15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A·M·巴罗索;T·法尔克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李光颖;王英
主权项 一种用于控制房间(R)内的照明条件的照明系统(100),包括:‑至少一个传感器(111、112、131、141),其用于检测与所述房间(R)的实际或期望的照明水平有关的参数;‑至少一个能控制的内部光源(121、122),其位于或能够被定位于所述房间(R)内;‑至少一个致动器(131、141),其用于影响进入所述房间(R)的外部光的量;‑控制器(101),其用于根据所述传感器(111、112、131、141)的读数来控制所述内部光源(121、122)和/或所述致动器(131、141)。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