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利用烤烟烤房烘干大田作物的方法及其容物器械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烤烟烤房烘干大田作物的方法。烤烟产区都是大田作物种植地区。一年一作和2年3作地区(北方地区),烤烟田间生育期与大田作物交替;一年二作地区(南方地区),烤烟与大田作物当年季节性交替轮作。烤烟烟叶由下而上采用逐步成熟采收方式,一般移栽后65-70天开始采收下部烟叶,10天左右采收一次,4-6次采收结束,由于优质烤烟要求成熟期温度在20℃以上,田间烟叶最后采收时间一般比同期其他作物提前7-10天结束。所以,大田作物收获后可以便捷使用烤烟烤房烘干。本发明方法简单,使用方便,能够有效补充大田作物现有烘干机械不足的技术问题,做到粮食和烟草烘干两不误,提高烤烟烤房的利用率且能够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978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11 |
申请号 |
CN201410514931.3 |
申请日期 |
2014.09.16 |
申请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
发明人 |
徐宜民;时焦;宋文静;王程栋 |
分类号 |
A24B1/02(2006.01)I;A24B3/04(2006.01)I;A24B3/10(2006.01)I;A23B9/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B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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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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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利用烤烟烤房烘干大田作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年烤房的利用时间较短,一般需要60天烘烤时间,具体为一年一作或2年三作地区,每年6月中旬到9月中旬使用烤房烤烟,一年二作地区,6月中旬到9月中旬使用烤房烤烟,烟叶烘烤与大田作物烘干无时间冲突,烟草与粮食作物相邻或轮作种植,为粮食烘干提供现有便利条件。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岛崂山区科苑经四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