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卸妆面膜 |
摘要 |
一种卸妆面膜,包括胶质及面膜液纸,其中:所述的胶质有四组份加工而成,配方中各原材料及其重量百分比是:A组份包括水63.67%、玛乳拉果油25.08%、甘油9%、1.3-丁二醇3%、维生素E3为0.15%;B组份包括酵母精华提取液3.5%、胶原蛋白1.5%、透明质酸0.1%;C组分包括芦荟提取物1.0%、菊花提取物0.25%、甘草根提取物0.25%;D组份包括人寡肽-1为0.25%、三乙醇胺0.15%、水溶性硅油2%、甲酯0.1%;本发明具有卸妆与皮肤修复一体性、提高便利性,减少刺激性,增强肌肤深层吸收力和修复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984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11 |
申请号 |
CN201410623739.8 |
申请日期 |
2014.11.10 |
申请人 |
广州市博卡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许康 |
分类号 |
A61K8/99(2006.01)I;A61K8/97(2006.01)I;A61K8/02(2006.01)I;A61Q1/14(2006.01)I;A61Q19/00(2006.01)I;A61Q19/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99(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4 |
代理人 |
关家强 |
主权项 |
一种卸妆面膜,包括胶质、面膜液纸及面部清洁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胶质有四组份加工而成,配方中各原材料及其重量百分比是:A组份包括水63.67%、玛乳拉果油25.08%、甘油9%、1.3‑丁二醇3%、维生素E3为0.15%;B组份包括酵母精华提取液3.5%、胶原蛋白1.5%、透明质酸0.1%;C组分包括芦荟提取物1.0%、菊花提取物0.25%、甘草根提取物0.25%;D组份包括人寡肽‑1为0.25%、三乙醇胺0.15%、水溶性硅油2%、甲酯0.1%。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三东大道铁山河路美东工业园V1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