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16)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烛台(16);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家庭摆设装饰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其他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11504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25
申请号 CN201430209151.9 申请日期 2014.06.28
申请人 扬州市瑞丰玻璃有限公司 发明人 蒋燕
分类号 26-01(9) 主分类号 26-01(9)
代理机构 常州市夏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3 代理人 沈毅
主权项
地址 225800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泰山东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