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工具 |
摘要 |
本发明的电动工具,即使在分别独立地具有模式切换构件和速度切换构件的情况下,在仅以高速模式使用的规定的动作模式下,不需要操作速度切换构件,使用性能良好。在冲击式改锥中,在选择动作模式的模式切换环(64)与选择转速的滑钮(34)之间设置有关联单元(关联套筒(63)、第一、第二突条(88A、88B)),该关联单元与对模式切换环(64)的冲击模式以及震动钻模式的选择操作相关联而进行使滑钮(34)切换至高速侧的动作,并且将转速保持为高速。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0968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11 |
申请号 |
CN201210275254.5 |
申请日期 |
2012.08.03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牧田 |
发明人 |
平林德夫 |
分类号 |
B25B21/02(2006.01)I;B25B23/00(2006.01)I;B25F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B2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宋晓宝;郭晓东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工具,具有:最终输出轴,向容置有马达的壳体的前方突出,接收从所述马达传递来的旋转,多个动作机构,使所述最终输出轴以规定的动作模式动作,模式切换构件,能够选择所述动作模式,变速机构,能够将所述最终输出轴的转速在高/低两挡之间进行切换,速度切换构件,能够选择所述转速,该电动工具的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式切换构件与所述速度切换构件之间设置有关联单元,该关联单元与所述模式切换构件对规定的所述动作模式的选择操作相关联而进行将所述速度切换构件切换至高速侧的动作,将所述转速保持为高速,通过对所述模式切换构件的旋转操作,能够选择所述动作模式,另外,在所述模式切换构件的后方,所述速度切换构件能够在形成高速的前进位置与形成低速的后退位置之间沿着前后方向滑动。 |
地址 |
日本国爱知县安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