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球杆头
摘要 一种高尔夫球杆,包括中空的杆头(6)、杆身(8)和握把(10)。杆头(6)包括杆面(f6)。杆面(f6)包括厚部分(T1)。厚部分(T1)包括厚部分中心点(Ec)。厚部分中心点(Ec)的位置处的杆面高度被定义为H1,并且厚部分中心点(Ec)的高度被定义为H2。H2/H1大于或等于0.55。杆面(f6)较佳地进一步包括次级厚部分(T2、T3)和薄部分(T4、T5),次级厚部分(T2、T3)比厚部分(T1)薄,薄部分(T4、T5)比次级厚部分(T2、T3)薄。厚部分(T1)和次级厚部分(T2、T3)较佳地形成倾斜厚部分(Ts),倾斜厚部分(Ts)从跟部的上侧向趾部的下侧延伸。
申请公布号 CN1043382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11
申请号 CN201410373721.7 申请日期 2014.07.31
申请人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发明人 林和广
分类号 A63B53/00(2015.01)I;A63B53/04(2015.01)I;A63B102/32(2015.01)N 主分类号 A63B53/00(2015.01)I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代理人 梅高强;崔巍
主权项 一种高尔夫球杆,包括中空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其特征在于:所述杆头包括杆面;所述杆面包括厚部分;所述厚部分包括厚部分中心点;并且如果在所述厚部分中心点的位置处的杆面高度被定义为H1,并且所述厚部分中心点的高度被定义为H2,H2/H1大于或等于0.55。
地址 日本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浜町3丁目6番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