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立体视频拍摄装置及相机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立体视频的景深较深的立体视频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轨道,其垂直设置前后移动轨道和左右移动轨道;移动体,其沿着所述水平轨道前后左右移动;水平旋转杆,其一侧末端通过旋转轴与所述移动体连接;相机安装部,其安装于所述水平旋转杆的另一端,其中,即使所述水平旋转杆进行旋转,所述相机安装部的前部始终朝向前面的拍摄方向。本发明具有如下效果,通过利用一个相机或图像传感器,不存在光损失,并且,对无需立体眼镜等设备而能够观看的立体视频进行拍摄。并且,利用本发明而拍摄的视频不存在因闪光而残像而引起的问题,无需利用立体眼镜即能够观看,由此,即使有一只眼睛失明的人也能够看到视频。并且,由于左右和前后移动而对影像进行拍摄,因此有能够拍摄像通过实际的眼睛观看一样舒适自然并景深较深的立体视频的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351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04 |
申请号 | CN201380027872.0 | 申请日期 | 2013.05.28 |
申请人 | 金城都 | 发明人 | 金城都 |
分类号 | G03B3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3B35/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16 | 代理人 | 刘激扬 |
主权项 | 一种立体视频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轨道,其垂直设置前后移动轨道和左右移动轨道;移动体,其沿着所述水平轨道前后左右移动;水平旋转杆,其一侧末端通过旋转轴与所述移动体连接;相机安装部,其安装于所述水平旋转杆的另一端,其中,即使所述水平旋转杆进行旋转,所述相机安装部的前部也始终朝向前面的拍摄方向。 | ||
地址 | 韩国首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