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文档生成装置和文档生成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文档生成装置,包括:分割预定区域数据提取部,从跨页原稿的全部页的原稿图像数据的各个数据中,提取分割预定区域的数据;基准数据生成部,基于提取的全部页的分割预定区域的数据,生成分割预定区域的基准数据;分割判定部,在基准数据与分割预定区域的数据的差异为预先设定的判定阈值以上的情况下,判定为不可分割,在该差异小于判定阈值的情况下,判定为可分割;和图像分割处理部,在判定结果为不可分割的情况下,将原稿图像数据不分割地印刷,在判定结果为可分割的情况下,将原稿图像数据分割后印刷。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8935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21 |
申请号 | CN201110167249.8 | 申请日期 | 2011.06.16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伊藤健二 |
分类号 | G06F3/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 |
主权项 | 一种文档生成装置,具备将跨页原稿分割复印的功能,其特征在于,包括:图像读取部,读取跨页原稿,生成跨页原稿的全部页的原稿图像数据;印刷部,印刷所述原稿图像数据;提取部,从由所述图像读取部生成的所述原稿图像数据的各个数据中,提取包含预定分割所述原稿图像数据的分割位置的分割预定区域的亮度数据;生成部,基于由所述提取部提取的全部页的分割预定区域的亮度数据,生成分割预定区域的基准亮度数据;分割判定部,比较所述基准亮度数据与所述分割预定区域的亮度数据,在其差分亮度数据为预先设定的判定阈值以上的情况下,判定为不可分割,在其差分亮度数据比所述判定阈值小的情况下,判定为可分割;和图像分割处理部,在所述分割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为不可分割的情况下,将所述原稿图像数据不分割地在所述印刷部进行印刷,在所述分割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为可分割的情况下,将所述原稿图像数据分割后在所述印刷部进行印刷。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