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贩卖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自动贩卖装置,其构成简单的说系设置一商品陈列棚,该商品陈列棚系由向前下方倾斜状态下来保持复故个商品之复数个商品收容部所构成者,并且藉由制动器来固定商品的移动位置,该制动器系可自由进退于阻止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位置和容许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间。并且,于投币后将置物蓝搬运至收容所欲购入商品的收容部之商品落下位置,然后藉由置篮侧的操作来使制动器的位置改变至商品保持解除位置。藉此,所欲购入的商品将被收容于置物篮,之后再将此置物篮搬运至商品取出口,得以完成商品的贩卖作业。因此,使制动器位移的构造,亦即包含供以从商品陈列棚取出所期望的商品之构造的高价位的驱动源系因仅被设置于置物篮之故(亦即,可减少高价位之驱动源的设置),所以能够形成一低价位的大型自动贩卖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329498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4.11
申请号 TW086102344 申请日期 1997.02.26
申请人 丝缝制工场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金塚蓌男
分类号 G07F11/00 主分类号 G07F1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自动贩卖装置,其特征系具备有:一商品陈列棚,该商品陈列棚系由向前下方倾斜状态下来保持复数个商品之复数个商品收容部所配列成上下左右的间架状者;及一商品落下机构,该商品落下机构系具备有:制动器,该制动器系可自由进退于阻止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位置和容许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间;及制动器弹压部,该制动器弹压部系将上述制动器弹压至上述商品保持位置;及制动器位移部,该制动器位移部系承受一推压力后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商品保持位置而构成者;及一商品取出口,该商品取出口系在于取出商品;及一置物篮搬运手段,该置物篮搬运手段系由各商品收容部将商品接收用的置物篮搬运至商品落下位置与上述商品取出口;及一推压手段,该推压手段系设置于上述置物篮,并赋予一推压力给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的制动器位移部;及一前面面板,该前面面板系在于覆盖上述商品陈列棚和上述商品落下机构和上述置物篮搬运手段,并使上述商品取出口露出;及一指定按键;该指定按键系供以指定商品;及一进款手段;该进款手段系在于受理进入的钱款;及一商品贩卖手段,该商品贩卖手段系藉由上述置物篮搬运手段来搬运上述置物篮,并藉由上述推压手段来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上述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且利用上述指定按键来指定商品,然后经由进款手段的接收后,将同等金额的商品搬送至上述商品取出口。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前面面板系构成设置上述自动贩卖装置之室内壁面的一部分。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搬运手段系包含:一置物篮导轨,该置物篮导轨系被配设于水平方向;及一置物篮搬运体,该置物篮搬运体系可沿着上述置物篮导轨自由滑动,并可昇降自如的保持上述置物篮;及一线形齿条,该线形齿条系于水平方向上被设置在上述置物篮导轨上;及一咬合齿轮;该咬合齿轮系被安装于上述置物篮搬运体上,而来与上述线形齿条咬合;及一齿轮驱动部,该齿轮驱动部系在于使上述齿轮驱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属于被固定于上述置物篮导轨的同步皮带。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一体形成于上述置物篮导轨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系更具备有:第二制动器,该第二制动器系从上述商品收容部中的制动器配置位置到离开预定距离的内侧位置之间,可自由进退于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位置与不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解除位置;及一连接构件,该连接构件系在于使上述制动器与上述第二制动器彼此间的动作能够反转之方式来予以连接两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系更具有:开闭自如的底板;及使上述底板开闭动作之底板驱动部;又,上述商品贩卖手段系在于使收容保持商品的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上方,然后驱动上述底板驱动部而来开启上述底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更具备有:一挡板,该挡板系在于开闭商品取出口,并于开放时形成向前倾斜的状态;及一档板驱动部,该档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挡板进行开闭动作;又,上述置物篮系更具备有:一底板,该底板系可开闭自如,并于开放时与被开启后的上述挡板形成连续的倾斜状态;及一底板驱动部,该底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底板进行开闭动作;又,商品贩卖手段系在于使收容保持商品的上述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后部上方,并驱动上述挡板驱动部和上述底板驱动部,然后使上述挡板及上述底板开放。9.一种自动贩卖装置,其特征系具备有:一商品陈列棚,该商品陈列棚系由向前下方倾斜状态下来保持复数个商品之复数个商品收容部所配列成上下左右的间架状者;及一商品落下机构,该商品落下机构系具备有:制动器,该制动器系可自由进退于阻止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位置和容许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间;及制动器弹压部,该制动器弹压部系将上述制动器弹压至上述商品保持位置;及制动器位移部,该制动器位移部系承受一推压力后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商品保持位置而构成者;及一商品取出口,该商品取出口系在于取出商品;及一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该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系可移动自如地将商品接收用的置物篮支持于各上述商品收容部的商品落下位置与上述商品取出口之间;及一置物篮驱动部,该置物篮驱动部系供以驱动上述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及一推压机构,该推压机构系设置于上述置物篮,并可于赋予一推压力给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的制动器位移部的方向上自由移动;及一推压机构驱动部,该推压机构驱动部系供以驱动上述推压机构;及一前面面板,该前面面板系在于覆盖上述商品陈列棚和上述商品落下机构和上述置物篮搬运手段,并使上述商品取出口露出;及一指定按键;该指定按键系供以指定商品;及一进款手段;该进款手段系在于受理进入的钱款;及一商品贩卖手段,该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和上述推压机构驱动部,然后藉由上述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来搬运上述置物篮,并藉由上述推压机构来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上述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且利用上述指定按键来指定商品,然后经由进款手段的接收后,将同等金额的商品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前面面板系构成设置上述自动贩卖装置之室内壁面的一部分。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系由:一置物篮导轨,该置物篮导轨系被配设于水平方向;及一置物篮搬运体,该置物篮搬运体系可沿着上述置物篮导轨自由滑动,并可昇降自如的保持上述置物篮;及一线形齿条,该线形齿条系于水平方向上被设置在上述置物篮导轨上;及一咬合齿轮;该咬合齿轮系被安装于上述置物篮搬运体上,而来与上述线形齿条咬合;及一齿轮驱动部,该齿轮驱动部系在于使上述齿轮驱动而构成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属于被固定于上述置物篮导轨的同步皮带。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一体形成于上述置物篮导轨上。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系更具备有:第二制动器,该第二制动器系从上述商品收容部中的制动器配置位置到离开预定距离的内侧位置之间,可自由进退于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位置与不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解除位置;及一连接构件,该连接构件系在于使上述制动器与上述第二制动器彼此间的动作能够反转之方式来予以连接两者。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系更具有:开闭自如的底板;及使上述底板开闭动作之底板驱动部;又,上述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而来使收容保持商品的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上方,然后再将驱动控制讯号供给上述底板驱动部而来开启上述底板。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更具备有:一挡板,该挡板系在于开闭商品取出口,并于开放时形成向前倾斜的状态;及一档板驱动部,该档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挡板进行开闭动作;又,上述置物篮系更具备有:一底板,该底板系可开闭自如,并于开放时与被开启后的上述挡板形成连续的倾斜状态;及一底板驱动部,该底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底板进行开闭动作;又,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而来使收容保持商品的上述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后部上方,然后再将驱动控制讯号供给上述挡板驱动部和上述底板驱动部,而来使上述挡板及上述底板开放。17.一种自动贩卖装置,其特征系具备有:一商品棚,该商品棚系具有于倾斜状态下来保持复数个商品之复数个商品收容部;及一商品落下机构,该商品落下机构系具备有:制动器,该制动器系可自由进退于阻止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位置和容许商品自由落下的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间;及制动器弹压部,该制动器弹压部系将上述制动器弹压至上述商品保持位置;及制动器位移部,该制动器位移部系承受一推压力后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商品保持位置而构成者;及一商品取出口,该商品取出口系在于取出商品;及一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该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系可移动自如地将商品接收用的置物篮支持于各上述商品收容部的商品落下位置与上述商品取出口之间;及一置物篮驱动部,该置物篮驱动部系供以驱动上述置物篮支撑移动机构;及一推压机构,该推压机构系设置于上述置物篮,并可于赋予一推压力给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的制动器位移部的方向上自由移动;及一推压机构驱动部,该推压机构驱动部系供以驱动上述推压机构;及一商品指定手段;该商品指定手段系供以指定商品;及一进款手段;该进款手段系在于受理进入的钱款;及一商品贩卖手段,该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和上述推压机构驱动部,然后藉由上述置物篮支移动机构来搬运上述置物篮,并藉由上述推压机构来使上述制动器移动至上述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且利用上述指定按键来指定商品,然后经由进款手段的接收后,将同等金额的商品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支移动机构系由:一置物篮导轨,该置物篮导轨系被配设于水平方向;及一置物篮搬运体,该置物篮搬运体系可沿着上述置物篮导轨自由滑动,并可昇降自如的保持上述置物篮;及一线形齿条,该线形齿条系于水平方向上被设置在上述置物篮导轨上;及一咬合齿轮;该咬合齿轮系被安装于上述置物篮搬运体上,而来与上述线形齿条咬合;及一齿轮驱动部,该齿轮驱动部系在于使上述齿轮驱动而构成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属于被固定于上述置物篮导轨的同步皮带。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线形齿条系一体形成于上述置物篮导轨上。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商品落下机构系更具备有:第二制动器,该第二制动器系从上述商品收容部中的制动器配置位置到离开预定距离的内侧位置之间,可自由进退于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位置与不突出于上述商品收容部侧的商品推上解除位置;及一连接构件,该连接构件系在于使上述制动器与上述第二制动器彼此间的动作能够反转之方式来予以连接两者。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上述置物篮系更具有:开闭自如的底板;及使上述底板开闭动作之底板驱动部;又,上述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而来使收容保持商品的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上方,然后再将驱动控制讯号供给上述底板驱动部而来开启上述底板。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记载之自动贩卖装置,其中,更具备有:一挡板,该挡板系在于开闭商品取出口,并于开放时形成向前倾斜的状态;及一档板驱动部,该档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挡板进行开闭动作;又,上述置物篮系更具备有:一底板,该底板系可开闭自如,并于开放时与被开启后的上述挡板形成连续的倾斜状态;及一底板驱动部,该底板驱动部系在于使此底板进行开闭动作;又,商品贩卖手段系首先将驱动控制讯号供应给上述置物篮驱动部,而来使收容保持商品的上述置物篮搬运至上述商品取出口的后部上方,然后再将驱动控制讯号供给上述挡板驱动部和上述底板驱动部,而来使上述挡板及上述底板开放。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表示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之全体外观的正面图。第二图系表示全体的纵剖侧面图。第三(A)图系表示商品落下机构之纵剖侧面图,亦即制动器位于商品保持位置之待机时的状态图。第三(B)图为显示于第三图(A)之商品落下机构,亦即表示制动器位于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商品落下时的状态图。第四图系表示商品陈列架之正面图。第五图系表示供以搬运置物篮的构造原理之立体图。第六图系表示置物篮导轨之置物篮搬运体的安装构造的纵剖侧面图。第七图系表示置物篮导轨之置物篮搬运体的安装构造的立体图。第八图系表示位于置物篮导轨的弯曲部分之置物篮搬运体的平面图。第九图系表示置物篮的背面图。第十图系表示置物篮的侧面图。第十一(A)图系表示商品落下机构的其它例之纵剖侧面图,亦即制动器位于商品保持位置之待机时的状态图。第十一(B)图为第十一图(A)的商品落下机构,亦即表示制动器位于商品保持解除位置之商品落下时的状态图。第十二图系表示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之供以搬运置物篮的构造原理之立体图。第十三图系表示置物篮导轨之置物篮搬运体的安装构造之纵剖侧面图。第十四图系表示本发明之第三实施例的置物篮导轨之置物篮搬运体的安装构造之纵剖侧面图。第十五图系表示本发明之第四实施例的商品取出部的构造之纵剖侧面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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