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雷射指标器 |
摘要 |
本发明系一种雷射指标器,其课题乃在使用者携带而使用之雷射指标器中,提供在照射光时之总输出未变过大,作为照明的性能,以及雷射指标器原本的性能,均可以高水准实现之雷射指标器。;解决手段乃本发明之雷射指标器(1)系具体而言,如图1及图2所示,于使用者所把持之主体(2),安装有可照射雷射之雷射用发光手段(3),和可发光成照明光之照明用发光手段(4),和为了供给电力至此等雷射用发光手段(3)及照明用发光手段(4)的电源部(5),和通电检测电路(6)以及控制电路(8)之构成。;并且经由通电检测电路(6)及控制电路(8),在照明发光之状态的雷射之发光乃呈较在照明未发光之状态的发光为弱地构成。 |
申请公布号 |
TWI468732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11 |
申请号 |
TW098138412 |
申请日期 |
2009.11.12 |
申请人 |
国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福美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迈丽实业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区安民街269巷7号 |
发明人 |
刘育良;岩馆裕;冈田匡史;矢野智子;铃木刚 |
分类号 |
G02B27/20 |
主分类号 |
G02B27/2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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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
主权项 |
一种雷射指标器,属于于携带可能之主体,安装相互照射之范围呈重叠地加以配置之雷射用发光手段与照明用发光手段之雷射指标器,其特征乃在前述任一方之发光手段发光的状态的另一方的发光手段之发光乃较在一方的发光手段未发光之状态的发光为弱,具有检测对于前述一方的发光手段之通电之通电检测电路,和经由该通电检测电路而检测出前述通电之时,减弱前述另一方的发光手段之发光的控制电路者。 |
地址 |
新北市新店区安民街269巷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