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行动电话之部分(二)
摘要 【物品用途】;【设计说明】;图式所揭露之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图式中一点链线系表示本案所欲主张及不主张范围之边界,该一点链线本身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65207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01
申请号 TW103303583 申请日期 2014.06.16
申请人 L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韩 发明人 崔师林;崔圭奉;崔恩锡;金俊享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南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