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车辆辅助驾驶主动限速的执行机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用于车辆辅助驾驶主动限速的执行机构,包括步进电机、偏心轮,与车辆自身制动总泵并联的辅助制动泵,偏心轮连接在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上,制动推杆端部设置有U型槽,U型槽上铰接有滚轮,U型槽顶部与铰接处的距离大于滚轮直径,偏心轮与滚轮相抵接触,偏心轮与滚轮接触的曲面上设置有径向条纹,所述偏心轮和制动推杆之间的最大压力角小于30°,其有益之处在于,配合主动限速控制系统,由限速控制器对步进电机进行驱动,可以对车辆实施有效的辅助制动,具有推广运用的价值。
申请公布号 CN20399571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10
申请号 CN201420414385.1 申请日期 2014.07.25
申请人 重庆交通大学 发明人 束海波;李本旺;邵毅明;邓天民
分类号 B60K31/02(2006.01)I;B60T7/1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K31/02(2006.01)I
代理机构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代理人 黄书凯
主权项 一种用于车辆辅助驾驶主动限速的执行机构,包括步进电机、偏心轮,与车辆自身制动总泵并联的辅助制动泵,所述偏心轮连接在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推杆端部设置有U形槽,U形槽上铰接有滚轮,U形槽顶部与铰接处的距离大于滚轮直径,所述偏心轮与滚轮相抵接触,偏心轮的曲面上设置有径向条纹,所述偏心轮和制动推杆之间的最大压力角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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