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地下室后施工构造底板与外墙防水处理构造 |
摘要 |
一种地下室后施工构造底板与外墙防水处理构造,具体结构为:在剪力墙或柱至构造底板之间设有第一道施工缝,第一道施工缝上设有混凝土牛腿,混凝土牛腿预留有凹槽和插筋,上部剪力墙或柱与凹槽对接,构造底板钢筋混凝土与混凝土牛腿连接,在第2道施工缝处设有第二道SBS防水卷材,在剪力墙或柱外设有SBS防水卷材及保护层,构造底板垫层上的SBS防水卷材与牛腿搭接长度150-200mm。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防水效果好,避免返工,降低造价,节能环保。 |
申请公布号 |
CN20397746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2.03 |
申请号 |
CN201420449990.2 |
申请日期 |
2014.08.11 |
申请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
发明人 |
李毅;吕良军;覃森;潘伟华;韦宝娟;黄瑞谊;黎文东;韦元基 |
分类号 |
E02D29/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2D29/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西南宁公平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04 |
代理人 |
黄永校 |
主权项 |
地下室后施工构造底板与外墙防水处理构造,其特征在于,在剪力墙或柱至构造底板之间设有第一道施工缝,第一道施工缝上设有混凝土牛腿,混凝土牛腿预留有凹槽和插筋,上部剪力墙或柱与凹槽对接,构造底板钢筋混凝土与混凝土牛腿连接,在第2道施工缝处设有第二道SBS防水卷材,在剪力墙或柱外设有SBS防水卷材及保护层,构造底板垫层上的SBS防水卷材与牛腿搭接。 |
地址 |
545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1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