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屏上对象的手动操纵
摘要 根据一些实施例,手势可完全用于控制在显示屏幕上对象的表观动作。在本文中使用时,“只”使用手势表示用户的手无需抓握物理对象以便提供手势命令。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手形光标”指能够变成显现接合或抓握显示屏幕上示出对象的可移式手类图像。相反,普通箭头光标不能接合显示屏幕上的对象。
申请公布号 CN10413703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1.05
申请号 CN201380011947.6 申请日期 2013.02.21
申请人 英特尔公司 发明人 L.E.戴;Y.戈夫津斯基;C.A.赫斯特;R.贾戈迪奇;D.乔施;R.K.蒙吉亚;G.舍马克
分类号 G06F3/01(2006.01)I;G06F3/0481(2006.01)I;G06T7/2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3/01(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杨美灵;汤春龙
主权项  一种方法,包括:    允许只使用手势移动光标图像;    允许只使用手势将所述光标图像与在显示屏幕上示出的对象相关联;以及    允许只使用手势使所述对象显现移动。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