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屏上对象的手动操纵 |
摘要 |
根据一些实施例,手势可完全用于控制在显示屏幕上对象的表观动作。在本文中使用时,“只”使用手势表示用户的手无需抓握物理对象以便提供手势命令。在本文中使用时,术语“手形光标”指能够变成显现接合或抓握显示屏幕上示出对象的可移式手类图像。相反,普通箭头光标不能接合显示屏幕上的对象。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3703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1.05 |
申请号 |
CN201380011947.6 |
申请日期 |
2013.02.21 |
申请人 |
英特尔公司 |
发明人 |
L.E.戴;Y.戈夫津斯基;C.A.赫斯特;R.贾戈迪奇;D.乔施;R.K.蒙吉亚;G.舍马克 |
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G06F3/0481(2006.01)I;G06T7/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杨美灵;汤春龙 |
主权项 |
一种方法,包括: 允许只使用手势移动光标图像; 允许只使用手势将所述光标图像与在显示屏幕上示出的对象相关联;以及 允许只使用手势使所述对象显现移动。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