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汽车的消声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汽车的消声器,汽车包括发动机,消声器包括:第一壳体、用于盛放和排放液体的第二壳体、进气管和出气管。第一壳体的底壁设有开口。第二壳体设在第一壳体的底壁上且通过开口与第一壳体内导通。进气管的第一端适于与发动机相连,进气管的第二端伸入到第一壳体内以将发动机产生的废气导引至第一壳体内。出气管的第一端设在第一壳体内且出气管的第二端伸出第一壳体以排出第一壳体内的废气。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消声器,通过在第一壳体的底部设置第二壳体以盛放和排放液体,从而便于排出第一壳体内的积液,避免积液腐蚀第一壳体,进而延长消声器的使用寿命。同时,也避免了对消声器的消声作用以及外观产生影响。 |
申请公布号 |
CN20390606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29 |
申请号 |
CN201420279883.X |
申请日期 |
2014.05.28 |
申请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婷;穆莹 |
分类号 |
F01N13/00(2010.01)I |
主分类号 |
F01N13/00(2010.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汽车的消声器,所述汽车包括发动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的底壁设有开口;用于盛放和排放液体的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壳体设在所述第一壳体的底壁上且通过所述开口与所述第一壳体内导通;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的第一端适于与所述发动机相连,所述进气管的第二端伸入到所述第一壳体内以将所述发动机产生的废气导引至所述第一壳体内;出气管,所述出气管的第一端设在所述第一壳体内且所述出气管的第二端伸出所述第一壳体以排出所述第一壳体内的所述废气。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