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然光物证脱影拍摄台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然光物证脱影拍摄台,包括框架、设置在所述框架底部的第一反光板、设置在所述框架一侧顶部的第二反光板、设置在所述框架顶部的玻璃板;所述框架上还设有硫酸纸,所述硫酸纸位于所述第一反光板和玻璃板之间。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需要暗室和人造光源,在自然光下进行拍摄,用自然光的反射来模拟暗室内的配光,解决脱影及相关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20390944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29
申请号 CN201420362722.7 申请日期 2014.07.01
申请人 李海辉 发明人 李海辉
分类号 G03B15/06(2006.01)I 主分类号 G03B15/06(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自然光物证脱影拍摄台,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1)、设置在所述框架(1)底部的第一反光板(2)、设置在所述框架(1)一侧顶部的第二反光板(3)、设置在所述框架(1)顶部的玻璃板(4);所述框架(1)上还设有硫酸纸(5),所述硫酸纸(5)位于所述第一反光板(2)和玻璃板(4)之间。
地址 155100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公安分局技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