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瓶身的部分
摘要 【物品用途】;本设计物品,系一种用于容装液状或膏状等可流动之物体的瓶身的部分。;【设计说明】;图式所揭露之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的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63451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11
申请号 TW103300183 申请日期 2014.01.10
申请人 耐斯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嘉义县民雄乡中山路21号 发明人 周维文;谢文宪;王天树
分类号 09-01 主分类号 09-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高玉骏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杨祺雄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嘉义县民雄乡中山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