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基坑加深后的支护系统加固结构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坑加深后的支护系统加固结构,包括绕基坑边缘设置的灌注桩、连接灌注桩的第一围檩梁、连接在第一围檩梁之间的水平支撑梁,基坑周围灌注桩的内侧间隔地设有若干加固桩,加固桩的深度大于灌注桩的深度,加固桩的上端标高高于基坑未加深前原有设计的底面标高,在灌注桩的下部内侧设有连接加固桩的第二围檩梁,相邻二个加固桩之间的第二围檩梁的内侧面设有圆弧形凹口,加固桩上靠近第二围檩梁位置设有向下倾斜的斜支撑梁,斜支撑梁的下端通过对撑机构与基坑的底板相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已有灌注灌的加固,在基坑加深时无需重新施工灌注桩,并确保其具有足够的侧向支撑强度,同时可显著地减少工程量,降低支护系统的建造成本。 | ||
申请公布号 | CN20386684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08 |
申请号 | CN201420153486.8 | 申请日期 | 2014.04.01 |
申请人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发明人 | 刘兴旺;李冰河;施祖元;陈卫林;袁静;陈东 |
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2D17/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 |
主权项 | 一种基坑加深后的支护系统加固结构,包括绕基坑边缘设置的灌注桩、连接在灌注桩上端内侧的第一围檩梁、连接在第一围檩梁之间的水平支撑梁,其特征是,基坑周围灌注桩的内侧间隔地设有若干加固桩,加固桩的深度大于灌注桩的深度,加固桩的上端标高高于基坑未加深前原有设计的底面标高,在灌注桩的下部内侧设有第二围檩梁,加固桩的上端与第二围檩梁相连接,相邻二个加固桩之间的第二围檩梁的内侧面设有圆弧形凹口,加固桩上靠近第二围檩梁位置设有向下倾斜的斜支撑梁,斜支撑梁的下端通过对撑机构与基坑的底板相连接。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