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黄金矿山含氰废水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黄金矿山含氰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是由因科法处理、混凝沉淀处理、臭氧/活性炭催化氧化处理和生物活性炭处理四个步骤组成;含氰废水在处理时首先用因科法将易处理的氰化物去除,处理后的废水通过投加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去除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然后采用臭氧和活性炭进行催化氧化,将废水残余的难处理氰化物、硫氰酸盐等污染物去除掉,最后通过生物活性炭处理系统将废水中化学方法难以去除的污染物通过生物和物理吸附的方法去除掉。本发明将因科法、混凝沉淀法、臭氧/活性炭催化氧化法和生物活性炭处理技术结合在一起,协同对黄金矿山含氰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效果好、处理效率高,处理后的废水可返回生产工艺流程作为再生水使用或达标排放。
申请公布号 CN1040719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01
申请号 CN201410339685.2 申请日期 2014.07.16
申请人 长春黄金研究院 发明人 李哲浩;降向正;刘强
分类号 C02F9/14(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9/14(2006.01)I
代理机构 长春市四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2103 代理人 张建成
主权项 一种黄金矿山含氰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的步骤如下:(1)在搅拌和曝气状态下,向废水中投加酸碱试剂、焦亚硫酸钠试剂和催化剂,保证反应过程的pH值控制在8~10之间,反应时间为30min~90min;(2)反应后的废水在搅拌状态下依次投加凝聚剂和絮凝剂进行混凝沉淀,混凝后废水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15min~120min;(3)沉淀后的上清液在活性炭存在条件下,通入臭氧进行臭氧/活性炭催化氧化反应,反应时间为15min~60min;(4)反应后的废水进入生物活性炭处理系统,在活性炭填料、挂膜菌种和空气曝气的条件下,进行生物活性炭处理,处理时间为30min~120min;(5)处理后的上清液返回生产工艺流程中或达标排放。
地址 130012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6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