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和含有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摘要 本发明涉及新颖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以及包括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本发明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在制备具有长工作寿命的OLED器件上具有优势,这是因为与常规材料相比其具有高发光效率,并且通过提高的功率效率来减少功率消耗。
申请公布号 CN1040667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24
申请号 CN201280067386.7 申请日期 2012.11.15
申请人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绶晋;朴景秦;丘宗锡;权赫柱;李暻周;金奉玉
分类号 C07D403/04(2006.01)I;C07D401/04(2006.01)I;C07D403/10(2006.01)I;C07D401/14(2006.01)I;C07F7/10(2006.01)I;C07D403/14(2006.01)I;C07D409/14(2006.01)I;C07D407/14(2006.01)I;C09K11/06(2006.01)I;H01L27/32(2006.01)I;H01L51/54(2006.01)I;H05B33/14(2006.01)I 主分类号 C07D403/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陆蔚
主权项 一种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img file="FDA0000539334750000011.GIF" wi="844" he="509" />其中L<sub>1</sub>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亚芳基或;Ar<sub>1</sub>‑Ar<sub>5</sub>各自独立地表示CR<sub>10</sub>、C‑L<sub>2</sub>‑(L<sub>3</sub>)<sub>m</sub>‑Ar<sub>1</sub>或N,前提是Ar<sub>1</sub>‑Ar<sub>5</sub>中至少一个表示C‑L<sub>2</sub>‑(L<sub>3</sub>)<sub>m</sub>‑Ar<sub>1</sub>。L<sub>2</sub>和L<sub>3</sub>各自独立地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亚芳基;R<sub>1</sub>、R<sub>2</sub>、R<sub>10</sub>和Ar<sub>1</sub>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5元至7元杂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炔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NR<sub>11</sub>R<sub>12</sub>、‑SiR<sub>13</sub>R<sub>14</sub>R<sub>15</sub>、‑SR<sub>16</sub>、‑OR<sub>17</sub>、氰基或硝基;R<sub>11</sub>‑R<sub>17</sub>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a表示1‑6的整数;当a是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时,每一个R<sub>1</sub>是相同或不同的;b表示1‑4的整数;当b是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时,每一个R<sub>2</sub>是相同或不同的;m表示1或2的整数;当m是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时,每一个L<sub>3</sub>是相同或不同的;所述杂亚芳基、杂环烷基和杂芳基含有至少一个选自B、N、O、S、P(=O)、Si和P的杂原子;前提是R<sub>2</sub>不是2‑咔唑基或3‑咔唑基。
地址 韩国忠清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