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焙烧废石膏和煤矸石生产建材及发电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焙烧废石膏和煤矸石生产建材及发电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原料预处理;(2)配料;(3)焙烧;(4)发电;(5)粉磨。本发明工艺及装备简单,投资小,生产出的焙烧渣及系列建材产品市场广,成本低,性能好,具有产业竞争力;可大量利用工业废石膏和煤矸石,化解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次生灾害问题,且可节省大量不可再生的燃煤和粘土。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5861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24 |
申请号 |
CN201410291849.9 |
申请日期 |
2014.06.26 |
申请人 |
尹小林 |
发明人 |
尹小林 |
分类号 |
C04B11/26(2006.01)I;F27D1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4B11/26(2006.01)I |
代理机构 |
长沙星耀专利事务所 43205 |
代理人 |
宁星耀;许伯严 |
主权项 |
一种焙烧废石膏和煤矸石生产建材及发电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原料预处理:将结块的废石膏破碎至粒度<20mm,加入石膏料仓,粉状的废石膏直接入石膏料仓;将煤矸石破碎至粒度<20mm入煤矸石料仓; 将块状辅料破碎至粒度<30mm入辅料仓,粉状辅料直接入辅料仓;所述辅料为电石厂废石灰、废焦、电石渣、石灰渣、石灰、石渣、石灰石、煤、高铝土或铝矾土中的一种或数种; (2)配料:将步骤(1)所得废石膏、煤矸石、辅料计量配料,质量配比为石膏:煤矸石:辅料=30~70∶30~70∶3~30; (3)焙烧:将步骤(2)所计量的废石膏、煤矸石、辅料送入焙烧炉内,在700℃~1150℃、氧化性气氛下焙烧; (4)发电:将步骤(3)焙烧炉焙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沉降室或/和旋风除尘器除去部分中粗颗粒灰尘后,供发电组件单元发电; (5)粉磨:焙烧炉焙烧后的焙烧料经磨机粉磨为80μm筛余<15wt%的粉料,或加矿渣、煤灰煤渣、水泥熟料,经磨机粉磨为80μm筛余<15%的粉料。 |
地址 |
410013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C2组团滨江财富硅谷大厦5楼5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