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LAMP
摘要 一种灯具包含一灯具本体、一插卡式光源模组以及一电源驱动模组。灯具本体之侧边具有一侧开口。插卡式光源模组系可拆卸地插入侧开口中,而位于灯具本体内。电源驱动模组系位于灯具本体内且电性连接至插卡式光源模组,以供应插卡式光源模组发光所需的电源。
申请公布号 TW201433740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01
申请号 TW102105859 申请日期 2013.02.20
申请人 隆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苏文龙
分类号 F21V23/00(2006.01);F21Y101/02(2006.01) 主分类号 F21V23/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name>蔡坤财</name><name>李世章</name>
主权项
地址 LEXTA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新竹市科学园区工业东三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