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事故警示系统
摘要 本发明创造提供一种事故警示系统,包括如下装置:车辆状况采集装置,空气湿度传感器,警示装置,包括置于车上的第一警示牌和第二警示牌,控制装置以及行走执行装置;控制装置,用于接收车辆状况采集装置的信号,控制车上的第一警示牌升起或隐藏,发出将第二警示牌放置于规定距离外的提示。采用本发明记载的事故警示系统,车祸发生第一时间,根据外部阴雨天、雾天或晴天的不同完成车身顶棚警示器在第一时间升起,提示后方车辆注意;主动提示车主将警示牌第一时间放置50米、或150米范围外,防止了二次事故的发生;并对摆放在车身后的警示牌,利用信号发送、接收装置、传感器等实现即时警示器监控,防止警示器被破坏、偷盗、遗漏。
申请公布号 CN10400867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8.27
申请号 CN201410236385.1 申请日期 2014.05.29
申请人 天津博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发明人 董义;康过;王柳;刘庆松;赵伟璞
分类号 G08G1/16(2006.01)I;B60Q1/52(2006.01)I 主分类号 G08G1/16(2006.01)I
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代理人 李震勇
主权项 一种事故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装置:车辆状况采集装置,用于采集车辆的运行状况;空气湿度传感器,用于测量空气湿度并将测量的信号传送给控制装置;警示装置,包括置于车上的第一警示牌和可置于规定距离外的第二警示牌;控制装置,用于接收车辆状况采集装置的信号,控制车上的第一警示牌升起或隐藏,发出将第二警示牌放置于规定距离外的提示;行走执行装置,用于接收控制装置的指令执行第一警示牌的升起或隐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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