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背光源、液晶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照明装置设为如下构成:具备:箱体,其具备与光出射面相对的第1反射部;以及基板,其在作为沿着第1反射部的方向的第1方向上直线状地排列有LED,并且在与第1方向交叉的第2方向上形成有多级该LED的排列,在第2方向上形成有多级的LED的排列中,的级的LED的数量比其它任一级(上级和下级)的LED的数量均多。
申请公布号 CN10393071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7.16
申请号 CN201280055922.1 申请日期 2012.12.19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生田香织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G02F1/13357(2006.01)I;H04N5/66(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箱体,其具备与光出射面相对的第1反射部;以及基板,其在作为沿着上述第1反射部的方向的第1方向上直线状地排列有发光二极管,并且在与第1方向交叉的第2方向上形成有多级该发光二极管的排列,在上述第2方向上形成有多级的发光二极管的排列中,中央的级的发光二极管的数量比其它任一级的发光二极管的数量均多。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