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行发泡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行发泡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其包括筒体、灭火器阀头、泡沫枪、流量控制孔板、吸管、软管和灭火剂;充装在筒体中的灭火剂为已预先溶解了一定量二氧化碳的预混型泡沫灭火剂;泡沫枪内后部充装了阻隔材料,使灭火剂充分发泡;在灭火器阀头的泡沫液出口处或吸管的尾部中的至少一处装有控制泡沫液流量的孔板。本发明提供的泡沫灭火器不需要吸入空气,而是将溶入灭火剂中的二氧化碳释放出来,从而生成泡沫,泡沫性能几乎不受喷射过程的影响,即使在喷射后期,推动压力很小的情况下,发泡性能基本不变,可大幅度提高泡沫液的使用效率,灭火性能明显提高。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9393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02 |
申请号 |
CN201410153061.1 |
申请日期 |
2014.04.16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发明人 |
吴京峰;谈龙妹;牟善军;邹兵;郎需庆;尚祖政;孙键 |
分类号 |
A62C13/00(2006.01)I;A62C13/76(2006.01)I;A62C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2C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苏雪雪 |
主权项 |
一种自行发泡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筒体、灭火器阀头、吸管、软管、泡沫枪、流量控制孔板和泡沫灭火剂。 |
地址 |
100728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大街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