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修复铬污染地下水的双层可渗透反应墙系统 |
摘要 |
一种修复铬污染地下水的双层可渗透反应墙系统,由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构成,还原反应墙在前,吸附反应墙在后,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之间的间距为2.5-5m,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的底端均深入到不透水层至少0.60~0.8m,顶端均需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0.4~0.5m,使用时污染水流先通过还原反应墙,再通过吸附反应墙,当铬污染的地下水流经时,先经还原反应墙与零价铁粉发生还原反应,可使六价铬转化为三价铬,秸秆中的有机质可作为电子供体,促进六价铬的还原,吸附反应墙则通过生物质吸附剂具有巨大表面积、强力吸附剩余污染物,解决了还原剂被冲走、还原产物被稀释冲走、还原剂使用饱和而未达到六价铬的还原等问题,实现地下水中铬污染的经济、高效去除。 |
申请公布号 |
CN10388010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6.25 |
申请号 |
CN201410088161.0 |
申请日期 |
2014.03.11 |
申请人 |
北京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殷晓东;杨勇;崔夏;王颖;黄海;蒋建国 |
分类号 |
C02F1/28(2006.01)I;C02F1/70(2006.01)I;C02F1/62(2006.01)I;C02F101/22(2006.01)N;C02F103/06(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1/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5 |
代理人 |
贾玉健 |
主权项 |
一种修复铬污染地下水的双层可渗透反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由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构成,还原反应墙在前,吸附反应墙在后,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之间的间距为2.5‑5m,还原反应墙与吸附反应墙的底端均深入到不透水层至少0.60~0.8m,顶端均需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0.4~0.5m。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北京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