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挖掘机工作时间自动累加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挖掘机工作时间自动累加的方法,属于挖掘机技术领域,具体步骤是:(1)当挖掘机开始工作时,主控制器发送保存的工作时间,并以其为基数开始计时;(2)接收到的是否小于保存的时间,若是,发送保存的时间,进入步骤(4);(3)若步骤(2)中为否,显示接收的工作时间;(4)主控制器比较接收到的是否大于保存的工作时间,若是,更改保存的工作时间,并以此为基数开始计时;(5)主控制每隔6分钟发送一次当前的工作时间,电子监控器每6分钟更改一次显示的时间;(6)挖掘机停止工作时,电子监控器和主控制器保存当前的工作时间,结束。有益效果是能实现更换电子监控制器或主控制器后自动累加工作时间。
申请公布号 CN10249352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5.07
申请号 CN201110373584.3 申请日期 2011.11.22
申请人 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立祥;秦家升;魏学平;陈伯余;高见厂;史继江
分类号 E02F9/20(2006.01)I;G04G9/00(2006.01)I 主分类号 E02F9/20(2006.01)I
代理机构 徐州支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4 代理人 刘新合
主权项 一种用于挖掘机工作时间自动累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累加方法的具体步骤是:(1)在电子监控器和主控制器未损坏的情况下,或者在更换新电子监控器的情况下,当挖掘机开始工作时,主控制器将保存的工作时间发送给电子监控器,并以此工作时间的数值为基数开始计时;(2)电子监控器比较接收的工作时间是否小于保存的工作时间,若是,进入步骤(6);(3)若步骤(2)为否,电子监控器显示接收的工作时间;(4)主控制每隔6分钟发送一次当前的工作时间,电子监控器每隔6分钟更改一次显示的工作时间;(5)挖掘机停止工作时,电子监控器和主控制器保存当前的工作时间,结束;(6)在更换主控制器的情况下,电子监控器发送保存的工作小时;(7)主控制器比较接收的工作时间是否大于保存的工作时间,若否,返回步骤(4);(8)若步骤(7)为是,主控制器将保存的工作时间更改为接收的工作时间,并以此为基数开始计时,返回步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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