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即食林蛙的生产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林蛙技术领域,确切地说是一种即食林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a)选用上等林蛙,活体泡沫清洗,杀菌,去除林蛙皮肤上的寄生虫和其余的渣子;b)采用瞬间窒息的方法进行屠宰,使其产品的外表,肢体不受到任何的损伤,例如皮肤,不会有任何的伤口,不会有血液溢出;c)针孔式脱水;d)摇晃式排酸;e)12小时无菌腌制;f)无菌室快速独立包装,避免了与外界的长时间接触造成的污染,121度高温瞬间杀菌。最大好处不会有任何的营养流失。即食林蛙采用独立包装,开袋即食,无需蒸煮等优势,在任何条件下都会给消费者一个健康而又便捷的好产品。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75034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30 |
申请号 | CN201310715158.2 | 申请日期 | 2013.12.23 |
申请人 | 抚顺市旺福隆食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爽 |
分类号 | A23L1/31(2006.01)I;A23L1/29(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31(2006.01)I |
代理机构 | 沈阳杰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207 | 代理人 | 李宇彤 |
主权项 | 即食林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a)选用上等林蛙,活体泡沫清洗,杀菌,去除林蛙皮肤上的寄生虫和其余的渣子;b)采用瞬间窒息的方法进行屠宰,使其产品的外表,肢体不受到任何的损伤,例如皮肤,不会有任何的伤口,不会有血液溢出;c)针孔式脱水;d)摇晃式排酸;e)12小时无菌腌制;f)无菌室快速独立包装,避免了与外界的长时间接触造成的污染,121度高温瞬间杀菌。 | ||
地址 | 113202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红升乡白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