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爆炸型防暴弹药的膛内保险机构
摘要 一种用于爆炸型防暴弹药的膛内保险机构,机构本体为与膛壁配合的圆柱状结构;机构本体内设有径向滑道;滑道一端封闭,另一端开有出膛销安装孔;滑道内设有能沿滑道径向滑动的滑块;滑道封闭端设有用于将滑块推向传爆位置的弹簧;用于克服弹簧张力将滑块限位于隔爆位置的出膛销装于出膛销安装孔;出膛销安装孔内还设有用于在燃烧完全后释放出膛销的延期药;所述机构本体上端面中心处设有薄壁盲孔,下端面中心处对应设有传火孔;所述滑块上设有在传爆位置炸穿薄壁盲孔的雷管。本发明安装于爆炸型防暴弹药上,可以有效防止爆炸型防暴弹药在膛内发生爆炸,从而保证射手在出现弹药留膛事故时不受到伤害。
申请公布号 CN10375959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30
申请号 CN201410026601.X 申请日期 2014.01.21
申请人 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后亮;葛懿;唐健;何晓聪;刘洪伟;魏银峰;张攀;黄军;曹力飞
分类号 F42B10/00(2006.01)I 主分类号 F42B10/00(2006.01)I
代理机构 襄阳中天信诚知识产权事务所 42218 代理人 何静月
主权项 一种用于爆炸型防暴弹药的膛内保险机构,其特征在于:机构本体为与膛壁配合的圆柱状结构;机构本体内设有径向滑道(10);滑道(10)一端封闭,另一端开有出膛销安装孔;滑道内设有能沿滑道径向滑动的滑块(4);滑道封闭端设有用于将滑块(4)推向传爆位置的弹簧(2);用于克服弹簧(2)张力将滑块(4)限位于隔爆位置的出膛销(5)装于出膛销安装孔;出膛销安装孔内还设有用于在燃烧完全后释放出膛销(5)的延期药(6); 所述机构本体上端面中心处设有薄壁盲孔(7),下端面中心处对应设有传火孔(8);所述滑块(4)上设有在传爆位置炸穿薄壁盲孔的雷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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