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延长保质期的即食水煮鱼糜制品及其制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延长保质期的即食水煮鱼糜制品及其制作方法。所述可延长保质期的即食水煮鱼糜制品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鱼糜45-60份、肥膘7-10份、山梨酸钾0.05-0.25份、盐0.5-2.5份、磷酸盐0.05-0.25份、麦芽糖浆3-9份、味精0.2-0.8份、香辛料0.05-0.3份、海鲜香精0.05-0.3份、淀粉7-11份、水18-25份。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添加麦芽糖浆不仅可以抑制产品中微生物的繁殖,达到防腐的效果,而且可以减少白砂糖的添加量甚至完全替代,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通过生产中添加干燥工艺,降低产品内水分含量,也可以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解决生产厂家保质期不达标的苦恼。
申请公布号 CN10373479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4.23
申请号 CN201310678257.8 申请日期 2013.12.14
申请人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安军;张庆玉;牛佰山
分类号 A23L1/326(2006.01)I;A23L1/317(2006.01)I;A23L1/314(2006.01)I 主分类号 A23L1/326(2006.01)I
代理机构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代理人 张曰俊
主权项 可延长保质期的即食水煮鱼糜制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鱼糜45‑60份、肥膘7‑10份、山梨酸钾0.05‑0.25份、盐0.5‑2.5份、磷酸盐0.05‑0.25份、麦芽糖浆3‑9份、味精0.2‑0.8份、香辛料0.05‑0.3份、海鲜香精0.05‑0.3份、淀粉7‑11份、水18‑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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