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生物柴油精制用降酸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及生物柴油的精制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生物柴油精制用降酸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及生物柴油的精制,其中,该再生方法包括将待再生的降酸催化剂与C1-C4的低碳醇接触,接触的条件使得所述降酸催化剂中吸附的胶质物被除去并使得所述降酸催化剂中吸附的水分被置换出来;所述降酸催化剂为固体酸。采用本发明的方法对生物柴油精制工艺中失活的降酸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不需要完全停工退料,更换催化剂,不仅延长了降酸催化剂的使用时间,保证了降酸系统长周期运行,而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降低了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5365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4.09 |
申请号 |
CN201110234533.2 |
申请日期 |
2011.08.16 |
申请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史国强;张庆英;王先国;郑长波;刘强;张军涛 |
分类号 |
B01J38/52(2006.01)I;B01J31/40(2006.01)I;C11B3/02(2006.01)I;C10L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J38/5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浩然;王凤桐 |
主权项 |
一种生物柴油精制用降酸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再生方法包括将待再生的降酸催化剂与C1‑C4的低碳醇接触,接触的条件使得所述降酸催化剂中吸附的胶质物被除去并使得所述降酸催化剂中吸附的水分被置换出来;所述降酸催化剂为KRZ41型降酸催化剂;所述低碳醇的重量与所述待再生降酸催化剂的重量的比值为0.5‑0.8:1;所述接触条件包括温度为30‑60℃,压力为0‑0.1MPa,时间为24‑48小时;所述C1‑C4的低碳醇选自甲醇、乙醇、乙二醇、丙醇和丁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
地址 |
100010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海油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