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设有一硬材料的盖子的表壳,包括:两个组成零件之共轴组合,一组件系由一种可机制之材料所制成之中间部,而另一组件是由硬材料所制成之一个盖子,此盖子覆盖上述中间部,其中,中间部具有:一个上部,其外部界定为圆柱表面;及一个下部,其外部界定为截头锥形表面,其中,该盖子具有内部界定为圆柱形表面(具有较中间部之圆柱形表面者较大之直径)之较厚部份,由此而在各圆柱形表面之间产生一个径向间隙,及具有与中间部者相同倾斜度之向下截头锥形表面,且盖子之截头锥形表面与中间部之截头锥形表面相接触,以及其中,有一个由可变形材料所制成之一个环状固定元件契合在各圆柱形表面之间。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表壳,其中,盖子亦具有涵盖该固定元件之一个环状,径向向内延伸之凸缘。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表壳,其中,有一玻璃系至盖子上,此玻璃系通过一封闭之垫圈的中介而契合在环状凸缘以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表壳,其中,中间部之上部具有管状形状且界定一个内部空间表面。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表壳,其中,该中间部之上部延伸在玻璃的周界边缘部份之下面及盖子之环状凸缘下面。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表壳,其中,盖子之较厚部份之外部界定高一个外部截头锥形表面;此截头锥形表面具有与内部截头锥形表面,大体上相同的倾斜度。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表壳,其中,该盖子另外具有侧表面,此等侧表面具有平行于各组零件之共轴之动线,且在平面上界定一个具有圆角之边之长方形轮廓。8.根据申讲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表壳,其中,较厚之部份在盖子之轴向上具有平行四边形之横截面。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表壳,其中,内部截头维形表面于盖子的侧向处,至少沿着其平行于表壳的12点钟至6点钟轴向上有开口。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表壳,其中,内部截头锥形表面和各纵向之表面具有共同边缘,界定盖子之较低边缘(彼等具有弯曲且凹之形状),并向着佩载人之手腕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