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接受信号并显示视觉图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参考图中实线部分为设计要点。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5.省略视图: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70989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1.08
申请号 CN201330347312.6 申请日期 2013.07.23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朴宣河;金峻琪;金荣径;徐旼志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陆弋;谢丽娜
主权项
地址 韩国首尔